行動時間為5月下旬至6月中旬,每周一次,具體時間為5月23日晚、5月29日晚、6月5日晚、6月12日晚。
夜查重點內容包括:
- 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停放充電行為。
- 未落實防火分隔、未配備消防設施器材、未實行車輛分組停放等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建筑架空層,仍作為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使用。
- 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違規(guī)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違規(guī)“進樓入戶”“飛線充電”行為。
- 經營性村民自建出租房、“三合一”、沿街門店、夜間經營使用場所等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停放充電行為。
- 電動自行車擅自改裝原廠電氣配件、拆改限速、外設蓄電池托架、改造蓄電池槽盒、更換大容量蓄電池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
- 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堆放雜物等占用無法使用問題以及充電設施損壞癱瘓和收費不規(guī)范的問題。
屆時,消防、公安、市場監(jiān)管、住建、城市管理、農業(yè)農村等部門將組織力量對居民小區(qū)、經營性村民自建出租房、社會單位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停放充電等問題開展檢查提示,請各社會單位、物業(yè)服務企業(yè)、房屋中介服務機構、經營性村民自建出租房房主(經營者)及廣大市民群眾認真自查自改違法違規(guī)行為,主動消除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積極配合夜查行動。對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飛線充電”行為屢勸不改、屢改屢犯的有關個人和非法改裝等問題,有關部門將依法從嚴查處。
(總臺央視記者 曾文甫)
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qū)消防救援總隊獲悉,為深刻汲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教訓,堅決整治電動自行車(含電動摩托車)違規(guī)停放充電、非法改裝等突出問題,寧夏決定在全區(qū)集中組織開展多次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夜查行動。
一、行動時間
從即日起至6月中旬,每周至少開展一次。
二、檢查內容
- 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電動自行車(含電動摩托車)違規(guī)停放充電行為。
- 作為電動自行車(含電動摩托車)停放充電場所使用的建筑架空層未落實防火分隔、未配備消防設施器材、未實行車輛分組停放等消防安全要求。
- 電動自行車(含電動摩托車)停放充電違規(guī)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違規(guī)“進樓入戶”“飛線充電”行為。
- 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門店、夜間經營使用場所等電動自行車(含電動摩托車)違規(guī)停放充電行為。
- 電動自行車(含電動摩托車)擅自改裝原廠電氣配件、拆改限速、外設蓄電池托架、改造蓄電池槽盒、更換大容量蓄電池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
請各社會單位、住宅物業(yè)服務企業(yè)及廣大群眾要認真自查自改違法違規(guī)行為,主動消除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積極配合夜查行動。屆時對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行為,消防、公安、市場監(jiān)管、住建等部門將依法依規(guī)進行查處,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總臺記者 牛巧剛 徐易欣)
記者從江西省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獲悉,為深入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嚴格整治違規(guī)停放充電、非法改裝等突出問題,按全國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專班工作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圍內集中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夜查行動。
一、夜查時間
5月下旬至6月中旬。
二、重點檢查內容
- 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通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停放充電行為。
- 未落實防火分隔、未配備消防設施器材、未實行車輛分組停放等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建筑架空層,仍作為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使用。
- 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違規(guī)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違規(guī)“進樓入戶”“飛線充電”行為。
- 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門店、夜間經營使用場所等電動自行車違規(guī)停放充電行為。
- 電動自行車擅自改裝原廠電氣配件、拆改限速、外設蓄電池托架、改造蓄電池槽盒、更換大容量蓄電池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
請各社會單位、物業(yè)服務企業(yè)和居民群眾積極配合,自覺遵守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共同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對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飛線充電”行為屢勸不改、屢改屢犯的有關個人和非法改裝等問題,有關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罰。
(總臺記者 鄢俊琪 陳丹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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