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許可和審批,市場主體承諾即入!日前,《海南自由貿易港實施市場準入承諾即入制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以省政府規(guī)章形式正式發(fā)布并施行,進一步放寬市場主體準入門檻。目前,首批六項實施市場準入承諾即入制的事項已經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并公布。
市場準入承諾即入制,是指除涉及國家安全、社會穩(wěn)定、生態(tài)保護紅線、重大公共利益等國家實行準入管理的領域外,在具有強制性標準的領域,依法取消許可和審批,建立健全備案制度,市場主體書面承諾符合相關要求并提交相關材料進行備案,即可開展投資經營活動。涉及外商投資的,外國投資者或外商投資企業(yè)還應當依法報送投資信息。
《規(guī)定》明確,有關主管部門應一次性告知市場主體開展相關投資經營活動須具備的全部要求,告知的內容應當全面、準確、易懂,可量化、可操作,不得模糊表述,不得含有兜底條款,不得另附備案條件。市場主體作出書面承諾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備案材料后,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場辦理備案手續(xù),出具備案憑證,作為市場主體開展相關投資經營活動的證明。
《規(guī)定》強調,有關主管部門將在出具備案憑證之日起兩個月內對市場主體的承諾內容開展核查,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如市場主體失信違法,將依法實施失信懲戒。市場主體若未辦理備案,或在約定的期限內未提交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提交虛假材料,即開展投資經營活動的,將被責令整改或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可以在備案后一定期限補交的材料,實行容缺辦理、限期補交。
實施市場準入承諾即入制的事項實行清單管理,依法動態(tài)調整,并向社會公布。該項工作由市場監(jiān)管、發(fā)展改革、商務等部門牽頭推進,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將編制需要市場主體提交的備案材料清單、承諾書格式文本和辦事指南,通過相關服務場所、網站和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等渠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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